渝建〔2016〕268号
各区县(自治县)城乡建委,建筑节能建筑及时开展相关工作 ,绿色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高度重视《实施方案》的重庆知编制工作,
三、
二 、根据2016年全市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工作会精神,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。具体工作措施等内容 。为做好《规划》实施工作,双桥经开区建设局:
2016年5月我委发布了《重庆市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规划》(以下简称《规划》),基本原则、各区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根据《规划》 ,经开区 、万盛经开区 、现就编制《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“十三五”实施方案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:
一 、确保《实施方案》编制质量 。各区县《实施方案》的编制可参照《规划》的体例结构 ,并于2016年9月30日前将发布的《实施方案》报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。市城乡建委将把《实施方案》编制情况作为2016年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之一 。
联 系 人 :市城乡建委建筑节能处 何 丹
电 话:63672578 63672728(传真)
联系地址: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
邮 编 :400014
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
2016年6月29日
